摘要:在中国走向法治国家的过程中,职务犯罪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当前的职务犯罪多发、频发,成为国家机关久治不愈的顽症和恶性肿瘤。严重的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步伐,危害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探究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其预防等问题已成当务之急。
关键词:职务犯罪 特点 成因 职务犯罪预防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
顾名思义,职务犯罪是与职务有关的犯罪。通常人们认为职务犯罪是犯罪的一种类型。“职务犯罪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法律研究者对与职务有关的犯罪的概称 ”所以职务犯罪不是犯罪中的类型。
由于对职务和犯罪主体认识不统一,关于职务犯罪的概念主要有以下几种典型的概述,一种认为“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中依照法律法规或者组织章程等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或者不正确履行职权所实施的违背职责要求的依照法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总称。”第二种认为“职务犯罪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破坏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总称。”以上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比较宽泛,可以说是广泛意义上的职务犯罪,第二种观点更接近于刑法规定,但笔者认为,通常所说的职务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受到一定的限制,被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即我国刑法第93条规定的四类人员:1、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另外,这一范围与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范围相一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贪污贿赂罪2、渎职罪3、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侵犯公民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二、职务犯罪的特点考证
作为刑法规定的犯罪种类中的一种职务犯罪,具备普通犯罪的共同特征,比如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和刑事责任年龄,具有犯意等,但也有许多独有的特征。
〈一〉职务犯罪的主体的特定性。职务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从事公务的身份。根据我国刑法第93条规定,及其司法解释,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以下四类人员: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是国家工作人员的骨干部分,这部分人员大多是国家公务员,或者说是以公务员论的一部分人员。具体来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工作人员,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个管理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和军人,人民政协各级机构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只从事公务的人员,也是通常所说的企业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形成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之外的一个较大的国家工作人员阵营。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和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只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中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指不占国家编制、不由政府划拨经费、依据法律成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社团组织。
4、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指在各民主党派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二〉职务犯罪与职务行为的关联性。这是职务犯罪的行为特征。如果行为人主体适格,但其犯罪行为与自己的职务并没有关系,则不能认定为职务犯罪。职务犯罪与职务的关联性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利用职务便利的犯罪。职务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具有某种职务的饿人便具有处理某种事务的权利,如果行为人利用权利为自己谋取私利,便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职务犯罪行为,如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报复陷害、徇私舞弊,刑讯逼供等;二是虽然没有利用职权,但犯罪结果的发生与起职务有着内在的联系,如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等。总之,与职务的关联性是职务犯罪的前提和基础,是此类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三〉职务犯罪的危害性。相对于一般犯罪而言,职务犯罪的危害性更大。职务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就是说既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又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其他方面的社会关系。因为职务犯罪是一些具有权利的人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所行使的,所以其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而且,行为人手中的权利会使犯罪比较容易得逞,从而更加助长犯罪心理。近年来,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大案一年比一年多,个案涉及的犯罪数额也一年不一年大,都说明了这一问题。职务犯罪直接后果严重,还在于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后,往往将犯罪所得挥霍一空和携款外逃,使迫赃工作难以进行。即使后来将犯罪人绳之以,但国家和人民因犯罪而造成的损失却是难以弥补的。此外,职务犯罪还会毒化社会空气,腐蚀人们的精神使人们的道德沦丧。职务犯罪最大的危害在于对人的精神危害,对社会的腐蚀。职务犯罪多数表现为权钱交易,它对整个社会具有巨大的腐蚀作用,最终使人们道德沦丧,不择手段地谋取权力,使社会的文明、进步受到严重阻碍。
〈四〉形态更呈结伙性。以往的受贿案件中,行贿和受贿行为多是暗中进行,行贿方与受贿方单线联系。但现在窝案、窜案增多,许多犯罪嫌疑人在同一系统或同一机关工作,互有联系,具有利益共同体,往往是互相关照,结伙犯罪。查处一个案件带出一串、一窝的现象越来越普遍。
此外,犯罪领域广泛化;犯罪群体化;犯罪手段多样化、智能化;犯罪跨区域化、国际化等也是当前职务犯罪比较严重和突出的特点。
三、职务犯罪的成因
职务犯罪的成因错综复杂,当前的职务犯罪多发、频发,既有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法制和社会等各种原因的饿影响,又有职务犯罪主体的诸如生理、心理和行为等个性特征的影响。笔者认为,我国转型时期职务犯罪的成因至少有以下几方面:
〈一〉权力失去有效监督和制约。我党执政以来,“权力过分集中特别是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饿问题未能得到根本的饿解决,这就对公共权力的饿监督失去了分权制衡的饿基础。同时,由于公共权力的‘授’、‘受’关系不顺,模糊不清,甚至顺序颠倒。致使监督效能不高,监督机制不畅,某些地方的监督甚至形同虚设,既缺乏对公共权力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又缺乏公共权利的内部自身独立的监督机制,加之我国封建社会以来长期形成的“官本位”等文化传统以及“文化大革命”对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严重破坏所带来的后果所影响,“权利过分集中”便成为我党始终未能有效的解决执政条件下产生的腐败犯罪的制度原因。目前,尤其是对于“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存在严重缺陷。“一把手”搞职务犯罪带来的危害性更大。我们看到很多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涉案人员都是单位的“一把手”,这说明在对“一把手”的监督工作上。处于严重失控状态,同级监督机关难以监督和制约,上级监督机关又无法监督,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要导致腐败。
〈二〉经济转轨对职务犯罪产生的影响。亨延敦分析说:“某个国家处于变革时期的饿腐败现象比该国在其他时期的腐败现象更为普遍。”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体制发生了剧烈的饿变化,正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打破了过去的指令性计划为主的调节经济的体制,逐步转为宏观调空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体制,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的实施,使我国的经济体制充满生机和活力。但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会体现新旧两种经济体制并存的饿局面,新的体制尚未确定,旧的体制中行政权力对企业和个人的经济管制,仍在发挥作用,在这经济体制转轨期间,难免回出现交错和失漏,也确实存在职务犯罪的土壤和空隙,在这体制下,职务犯罪现象也就随之滋生蔓延起来。
〈三〉法律制度不健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常注重法制建设。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的立法步伐加快,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但尽管如此,我国在法律制度上仍存在一些不足,从而使职务犯罪的滋生蔓延成为可能。目前,我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没有专门的法律给予支持,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而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职务犯罪的处罚不适当,长期以来我国刑法对职务犯罪的处罚一直过于宽松,这在一定过程上放纵了职务犯罪。一些行政、经济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备,存在不少漏洞与不足,甚至有些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冲突、不协调的现象,这就为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实施职务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另外,有关法律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如信访制度,信访是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控告有关人员的非法行为和进行申诉的一种重要方式,但目前对人民群众的来信来防的处理上存在着一些缺陷,如人民群众的控告被“合法”的转由被控告人处理。人民群众采用信访的形式进行控告、申诉等,往往是针对有关公职人员的行为进行的,信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和诱发了有关职务犯罪的滋生蔓延。
〈四〉职务本身的可利用性。职务本身代表一定的职权。职务的可利用性,是指职务本身的特性行为人可以利用职务或者滥用职权实施职务犯罪。主要表现在:1、职务本身存在的便利为职务犯罪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中担任某种职务的人员,都担负着某项职能,具有一定的职权。这为他们利用职务或者滥用职权进行各种犯罪提供了方便条件。2、职务本身使一些职务犯罪具有隐蔽性,从而使犯罪分子产生侥幸心理,铤而走险,实施职务犯罪。
〈五〉职务犯罪主体信奉特权思想,刻意去追求权利的私有化。我年的封建历史,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等级思想、等级观念、封建特权思想根深蒂固。虽然现在产生特权思想的基础已被铲除,但是封建特权思想在许多公职人员,特别四在某些高级领导干部的头脑中仍然很有位置。这些人在特权思想的影响和支配下,不能正确理解其权力的深刻内涵,有的甚至发展到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肆意践踏国家法律的地步。另外,放松政治学习,忽视思想改造,在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过度攀比,导致心理严重失衡,也是职务犯罪重要成因。
四、职务犯罪的预防
由于职务犯罪的特殊性,尽管职务犯罪分子在我国整个国家公职人员队伍中是少数,但这些人的行为阻碍了国家政治发展,造成经济资源的巨大浪费,动摇政权稳定的基础,损害政府的威信与形象,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的蔓延。是一种极具破坏性的丧失道德,违法国家法律的行为。正因如此,我们党和政府已充分认识到这类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将开展打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斗争作为党和国家一项长期、重要的任务开展下去。“全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来自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第十七大报告第十二部分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第六点。根据对职务犯罪的特点和成因的分析和国家对职务犯罪的对策方针,本人认为职务犯罪最主要的对策是以预防为主,惩罚为辅,具体有如下几个环节:
〈一〉建立并完善预防职务犯罪法律及其专门机构。推动预防职务犯罪的立法,努力实现预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为了给预防职务工作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保证预防职务犯罪的可持续发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院预防厅应该积极推动职务犯罪预防立法,组织有关省市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院广泛调研和论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院积极提出议案。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预防职务犯罪法的内容框架应当根据“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的指导思想和综合治理的原则来构建,各章节或条款在内容上的逻辑结构和排列顺序大体可为:预防职务犯罪法的宗旨、依据、适用范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方针和基本原则;预防职务犯罪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有关部门的职责、各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的主要形式和措施;法律责任。成立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机构,现在全国省市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院已经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处,应该更加完善其职能,使其更加具有实用性。刚成立的国家预防腐败局要充分的行使其职: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规定、检查指导;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预防腐败工作;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
〈二〉建立和完善国家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制度。科学的财产申报制度是预防贪污、受贿等贪利性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措施。其核心是使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的财产数额公开化,接受公众监督。如果一个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财产明显增加,与其正常的收入不相称,就应当向公众说明这些财产的来源,来源不明、不合法的,应该依法受到追究。这一制度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的以权谋私,进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活动具有明显的遏制和预防作用。有的国家将财产申报制度形象的称为“阳光法案”,喻示其像阳光一样照亮乾坤,驱散乌云,公开公务人员的财产收入于众。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财产申报制度,但针对的对象比较狭窄,并不包括一切从事公务的人员,要求申报的都是公务员的合法收入,而不正当收入又不在申报之列,申报也就失去了反腐的意义了,实际上,收入,尤其是这些正当收入,只是公务员财产的一小部分,而更多的隐蔽收入,才真正是公务员腐败的角落。申报范围过窄,导致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另外,也出现申报程序不科学、可行性小、申报材料不公开、实际执行不力等问题。因此,完善国家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非常紧迫。具体对策有:
1.财产申报制度应法制化。我国还没有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财产申报法。财产申报的规定没有成为国家法律制度,约束力就不强,这无疑少了一把锋利的反腐利剑,将国家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法制化,是深化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为了实现我国公务员财产全面申报,应尽快出台一部《财产申报法》,为财产申报制度提供全面系统的、更加有约束力的法律依据。
2.完善申报程序。首先,财产申报应该由具有相对独立的监督职能的政府部门来主管,可以把受理和审查机关分设,这样有利于各机关集中进行工作,提高申报审查的及时性、有效性。其次,关于申报时间,可以结合我过现有规定和外国制度,分为任前申报、初任申报、日常申报和任后申报。最后,具体申报步骤应包括申报材料的提交、主管接受和审核、申报材料的公开、管理和处理。
3.健全监督、执行机制。有完善高校的监督机制,财产申报顺利、有效进行才有保障。要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财产申报的监督,应健全以行政监督为主、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为辅的多层次监督体系。司法监督要求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舆论监督应更充分发挥起监督作用;健全执行机制,除有相对独立的主管机关主管外,还应该由严格的执行制度和执行标准,增强财产申报的实际执行的可操作性,在执行过程中应公开、科学严谨,切实做好执行工作。
4.明确违反申报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对违反申报规定的行为的法律责任必须明确的规定,除了处以政纪处分外,还应该依据情节有严格的刑罚制裁措施,才能增强这一制度在人们心中的权威性,让试图违反规定的人望而止步。
5.加强教育宣传。我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阻力主要来自公务员内部,来自领导阶层,我国公务员对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够,必须以领导阶层为重点、组织公务员学习和培训,树立财产申报的自觉性和严肃性,为这一反腐利剑的反复工作尽力扫平障碍。
我们相信,有了科学完备的财产申报制度,将会对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起到强大遏制作用,从而有效的预防贪利性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和经济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不仅是产生某些贪利性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也是整个职务犯罪存在的重要条件。所以,预防职务犯罪,必须要消除犯罪赖以存在的各种经济原因。党的“十七大”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如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指明了道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必将从经济上消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
〈四〉建立和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对职务主体的监督,消除对权力的滥用,最根本的是对权力加强监督和制约。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正如英国历史学家约翰.艾克顿所说:“权力倾向腐败,绝对的权力倾向绝对的腐败。”这已成为世界各国公认的真理。“国家权利的本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家廉洁和恪尽职守,只靠个人品格保证是脆弱的。坚实和可靠的,应当是对国家权力的动作,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活动有一套完备、有效的监督制度。”要有效的对职务犯罪主体进行监督,必须对其进行全方位的,多层次的监督,形成一个能够有效动作监督体系。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要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对职务主体的监督体系应当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权利机关的监督。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的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不代表人民有权力制定宪法法律和地方法规,而且有权监督行政机关、审判机关、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机关的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由权力机关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超越职权,滥用权力或者不能完成自己权力范围内的任务,权力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制裁。当前,加强权力机关的监督可以从以下几反面着手:〈1〉进一步完善和规定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机关的饿监督。〈2〉加强权力机关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3〉增加权力机关的个案监督权。
2、政协监督。我国实行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其基本要求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议政机构。各民主党派通过政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监督,这种监督对于民主法制建设、党风的好转,具有相当积极作用。我们应当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这种监督,并且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障这监督的效力,发挥政协监督在职务犯罪监督中的应有作用。
3、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监督。根据宪法规定,人民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院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使从事公务的人员依法实施职务行为,从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为了充分发挥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监督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作用,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监督制度:〈1〉强化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监督手段。应当采取措施,切实加强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监督手段,确保人民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院的监督效力。〈2〉要加强对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人员的保护,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人员在履行职务活动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同时也常常会触动某些人,容易成为某些人打击报复的对象。所以,我们应当在人事制度、领导体制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有关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人员的保护。
4、监察监督。“纪检监督,是指共产党内部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广大党和党员干部进行的党纪监督”;“365bet网站_365bet娱乐平台_bt365.me监督,是指监察部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的行政监督。”纪检监察监督是我国整个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防止公务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具有重要作用。今后,我们应当进一步加强纪检监督的规范性,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主动加强与习惯部门的联系,对于自己查处的已经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新闻监督,社会监督,也应该在预防职务犯罪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加强职务主体的队伍建设。确保职务主体良好的综合素质,是预防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保障职务主体具有良好的素质,应当以下面着手:1.严格公职人员考录制度。国家机关在公职人员的考录上已经做到有法可依,如2006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法。现在关键是要有配套的实施办法,要真正予以执行,坚决杜绝特殊化。2.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必须采取切实的措施加强政治觉悟、思想品德的提高的教育,净化职务主体的灵魂,预防和清除腐朽思想对职务主体的侵蚀。在国家公职人员中,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围绕“三个代表”开展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必须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提高公职人员的政治水平,增强公职人员对职务犯罪的免疫力。以提高的财产申报制度是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